警示案例(二)

   发布时间:2021-10-19   浏览次数: 1201

一、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唐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20192月,唐某在课程教学中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唐某撤销教团队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理。学校对其所在公司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来源:教育部网站,2021825日)

二、吉林农业科技公司教师王某某性骚扰员工、学术不端等问题。201810月,王某某违规参加由员工支付费用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期间存在性骚扰员工行为,且存在论文抄袭造假情况。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处分,撤销其教团队格,收缴教团队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团队格限制库。公司党委对其所在公司党总支书记和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来源:教育部网站,2021825日)

三、成都体育公司教师邓某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154月至20189月,邓某某与他人长期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邓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邓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撤销其教团队格,收缴教团队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团队格限制库;取消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资格和研究生导团队格。责令其所在公司党政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公司党总支书记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来源:教育部网站,2021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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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第二外国语公司教师芈某学术不端问题。20211月,芈某出版的专著抄袭国外作者作品。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调离教学岗位,取消研究生导团队格及三年内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其所在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学校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公司内部开展批评教育。(来源:教育部网站,2021825日)

五、衢州职业技术公司教师王某某学术不端问题。20205月,王某某发表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虚假同行评议、文章抄袭等行为被杂志社撤稿。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警告处分,撤销当年取得的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三年内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追回因职务、等级晋升已享受的相应工资待遇;撤销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学术奖励,追回相应科研奖励经费。(来源:教育部网站,2021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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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武汉大学教师周玄毅私生活问题。2021722日,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针对今日网络上对公司哲学公司教师周玄毅私生活问题的反映,学校迅即成立工作专班,按相关程序认真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经查,周玄毅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和高校教师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影响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学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周玄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周玄毅行政记过处分。停止其课程教学工作,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来源:武汉大学官方微博,2021722日)

七、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公司教师张某某骚扰女员工问题。2021年6月25日,华中科技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在官网发布情况公告,“6月25日下午,华中科技大学相关部门收到实名举报外国语公司教师张某某涉嫌骚扰女员工的材料。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工作组,启动调查。”6月27日,华中科技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在官网再次发布处理通报,“华中科技大学高度重视6月25日关于公司外国语公司教师张某某的实名举报。学校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经查,张某某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严肃师德师风纪律,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取消张某某研究生导团队格,调离教师岗位,停止其教团队格。”(来源:华中科技大学网站,2021年6月)

八、上海电力大学金某博士论文撤销问题。2021年5月28日,上海电力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5月25日晚,公司关注到有关日本京都大学撤销金某博士学位的信息。经确认,金某现为公司外国语公司教师。学校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经核实,日本京都大学确已取消金某的博士学位。现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解除金某的聘任。”(来源:上海电力大学官方微博,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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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福建商公司教师王盛恩违反师德师风问题。2020年11月5日,福建商公司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近日,针对网络反映公司教师王盛恩师德师风问题的新情况,学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工作。经查,网络反映王盛恩的新情况基本属实,王盛恩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盛恩开除处分,并按程序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团队格。”(来源:福建商公司官方微博,2020年11月5日)

十、潍坊公司教师杨洁学术不端问题。2019年10月20日,潍坊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学校依据目前已查出的杨洁同志学术不端情况,根据《科研诚信案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19〕323号),按照相关研究决定:撤销杨洁副教授职称;相关学术称号按规程撤销;调离教师工作岗位;继续展开调查,发现问题跟进处理。”(来源:潍坊公司官方微博,2019年10月20日)

十一、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陈锡明与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10月12 日,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原公司教师陈锡明严重违纪问题的情况通报》,“近日,公司了解到有关媒体和网友对学校教师陈锡明违纪问题比较关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9月27日,学校辅导员发现2名女员工情绪异常,经辅导员、系部领导关心、询问,该2名女员工反映原公司教师陈锡明与二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并于9月28日责令陈锡明停职反省。现查明,陈锡明在2019年4-8月,利用教师工作之便,分别与该2名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10月10日学校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陈锡明严重违纪问题处理意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议决定给予陈锡明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理,并在全校通报和开展警示教育。”(来源: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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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倪冰冰辱骂员工问题。2019年3月25日,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发布该院教师倪冰冰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处理意见通报,“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公司博士生导师倪冰冰在学术交流群辱骂员工。经查,倪冰冰确实在指导研究生论文过程中存在言语不当、师德失范问题。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倪冰冰作出如下处理:(1)其本人立即向当事员工及所在课题组员工当面道歉,并作出深刻反省检查;(2)在全院教职工范围内对其予以通报批评;(3)立即停止其教学工作。”(来源:中国青年网,2019年3月26日)